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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2025年招生面审通知

2025年07月31日 14:29:26 访问量: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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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忻州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2025年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一年级招生简章》等文件,学校将于8月1日开始对市教育局推送的名单初审,并分批次进行短信通知,请家长朋友们及时查看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行知楼一楼进行面审。

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7月31日开始,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报名证件信息正确填写完整。

2.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二、面审注意事项:

到学校面审、领取通知书期间,为有序快速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响应低碳生活,建议绿色出行。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处。

2. 因学校暑期有维修、维护等工程,为保证安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家长凭面审原始短信进入学校,办理完相关事项直接出校园。

3.为避免拥堵,请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三、面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第一类

户房齐全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同下),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二类

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6.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第三类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动作(聘用)合同书》证明。

6.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第四类

政策性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五类

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网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7.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8.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房屋租金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个人购房交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

6.半年以上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六类

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面审前张贴一寸红底照片并填写完整)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物业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父母双方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温馨提示: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可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可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住房类型变更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11日。

5.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6.新生入学时需要带《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学生近期体检表。

四、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慕山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西街。

(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五、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公园街),行知楼一层。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

****

182****7355(武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39****2779(张主任)

3.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办公室。

4.校园网站: https://xzsczxxxxq.30edu.com.cn/ 

七、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慕山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西街。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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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班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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