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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一年级招生简章

2024年07月18日 11:16:05 访问量:4314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实施

1.成立忻州长征小学西校区招生工作领导组。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义务教育招生属地管理。

2.坚持招生政策,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报名条件等分梯次进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按照10个班招生。

四、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

五、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具体范围图见附件1)

六、招生程序及步骤

1. 2024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 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3.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4.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家长。

5.8月23日开始,陆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6.民办学校未被摇中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

七、时间安排

(一)7月18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相关招生信息。

(二)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7月22日至8月7日,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四)8月9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系统发送的面审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处面审。

(五)8月16日—22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六)8月23日开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八、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下同)。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系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系统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面审。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进行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五)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暖气煤气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学校审核。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入学,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暖气煤气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到学校审核。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理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以上各类同时均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且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

(六)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拆迁户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簿、安置房确认表、物业收款收据和《出生证明》;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再提供父母在忻州城区的无房证明。

8月9日开始,学校面审的具体时间通过入学系统短信发送,请各位家长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段来校面审,不要提前或延后。面审时均需提供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七)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将接收《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五)类和(六)类的学生,届时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九、建立黑名单机制

1.招生过程中,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假居住证、假房产证等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置。列入黑名单的,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2.招生过程中,不法人员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上兜售入学指标扰乱招生秩序的,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置。一经公安部门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黑名单制度进行处理,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十、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公园街),行知楼一层。

十一、均衡编班

  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监督。

十二、学籍建档

一年级新生在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学籍档案。

十三、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 学校咨询电话:

0350-3022088

18335059881(王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19834884353(张老师)

3.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书记办公室。

4.校园网站:

 https://xzsczxxxxq.30edu.com.cn/

十四、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

1.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3.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

附件1: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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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班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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