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2023年服务范围内学生面审须知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2023年服务范围内学生面审须知

2023年08月09日 10:25:31 访问量:10652

各位家长朋友们:

  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长征小学西校区将于8月10日开始对市教育局推送的名单分批进行短信通知,请家长朋友们及时查看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收到短信的家长按时间节点要求,携带相应类别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了招生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一、招生计划

  9个班,每班45人,共计405人。

二、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及步骤

  2023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就学。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审核,按照招生入学条件分类、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适龄生生源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按照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4.8月22日招生结束后,学校将分批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相关招生信息。

  (二)7月28日8:00至7月3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8月1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四)8月10日至8月15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系统发送的面审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处面审。

  (五)8月16日—21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六)8月22日开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面审条件及提供的证件材料

第一类

房户齐全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8)学生近期体检表

第二类

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6)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9)《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10)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1)学生近期体检表

第三类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证明。

(5)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6)《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8)学生近期体检表

第四类

政策性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7)学生近期体检表

  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7)学生近期体检表

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8)学生近期体检表

第五类

  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网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10)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1)学生近期体检表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实际居住的居民。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7)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8)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10)《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家长均签字)

(11)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2)学生近期体检表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房屋租金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体检表

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体检表

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个人购房交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

(6)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体检表

第六类

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3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学校领取,同时携带孩子的近期一寸照1张)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物业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父母双方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预防接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10)学生近期体检表

温馨提示: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可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可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住房类型变更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31日。

  5.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六、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七、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公园街),行知楼一层。

八、面审注意事项

  到学校面审、领取通知书期间,为有序快速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不具备机动车停放条件,建议绿色出行。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指定停车处。

  2.因学校暑期有维修维护等工程,为保证安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只允许一名监护人进入校园。

  3.家长凭报名号和面审通知原始短信进入校园。

  4.为避免拥堵,请自觉排队,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

  151****3563(关老师)

  139****6011(曲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198****4353(张主任)

  3、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4、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办公室。

  5、校园网站: 

  https://xzsczxxxxq.30edu.com.cn/

十、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

27fda0bbceeed30e19eace252b3d18d

编辑:长征小学西校区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公园西街慕山路口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