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按照10个班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及步骤
1. 2024年新生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 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3.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4.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家长。
5.8月23日开始,陆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6.民办学校未被摇中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
四、时间安排
(一)7月18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相关招生信息。
(二)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7月22日至8月7日,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四)8月9日,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系统发送的面审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处面审。
(五)8月16日—22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六)8月23日开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五、面审条件及提供的证件材料
第一类
房户齐全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同下),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二类
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6)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7)如果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属派出所出具的能说明孩子、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
第三类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证明
(5)居委会(办事处)分别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原件(监护人签字)
第四类
政策性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烈士、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学生父母是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或证明(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孤儿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五类
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所居住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书的居民子女入学。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网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半年以上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8)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
(7)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8)半年以上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9)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交全款不动产税票、房屋租金税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半年以上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户口】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个人购房交款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
(6)半年以上水、电、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第六类
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
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2)《居民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3)《出生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4)《安置房确认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5)物业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6)父母双方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的原件(监护人均签字)
(7)如果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还须提供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每张复印件监护人均签字)
温馨提示:
1.《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的信息页;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可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可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住房类型变更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21日;
5.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六、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七、面审地点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公园街),行知楼一层。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
****
183****9881(王老师)
2.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198****4353(张老师)
3.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办公室。
4.校园网站: https://xzsczxxxxq.30edu.com.cn/
九、其他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有新的招生安排和学校新的招生信息,学校都将通过校园网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查看。
附件:
2024年新生报名信息面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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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原街。


心有梦想 学海泛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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